星期五, 10月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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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网暴20条”能否让普通公众免于网络暴力

  对立案难、取证难、公诉难等问题提出破解途径  “惩治网暴20条”能否让普通公众免于网络暴力  这两天,北京律师周兆成和浙江律师金晓航再次把视线转回到各自代理的网暴案件中。他们希望从最新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找到为受害人继续维权的有力依据——尽管两起案件的受害人刘学州、郑灵华都已自尽离世。  6月9日,《指导意见》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全文共20条,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导意见》对网络暴力的具体行为、社会危害、法律救济、综合治理等方面予以明确,并对网络暴力案件中长期存在的立案难、取证难、公诉难等问题提出针对性的破解途径。  “关于网络暴力治理的法律依据多散落在刑法、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条款中,较为零散甚至相互冲突,不利于网络暴力法治化治理。”中国社会学会网络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杭州市委党校研究员姜方炳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表示,这一专题性司法意见的酝酿和制定,梳理和整合了相关法律条款,为我国依法治理网络暴力提供了更为明确的依据,值得肯定。  网络暴力是“毒能量”  看到《指导意见》发布的消息后,周兆成第一时间联系了寻亲男孩刘学州的养家亲属。刘学州的养家外祖母对周兆成说:“如果(《指导意见》)早点出来的话,也许这个(刘学州的悲剧)就能够避免。”  这位把没有血缘关系的外孙养大的农村老人,现在是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的原告。今年2月13日,该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网上开庭,老人起诉的对象是曾网暴刘学州、造成恶劣影响的自媒体“大V”。  作为该案的代理律师,周兆成认为《指导意见》是多年来各界呼吁治理网暴的一大进展,《指导意见》首先对网络暴力的社会危害予以明确,而刘学州的悲剧就属于其中第一条情形“在网络上针对个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网络暴力行为,贬...